《现代快报》江苏重拳整治欠薪行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单位将提高保证金
[ 2019-12-11 ]
《现代快报》江苏重拳整治欠薪行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单位将提高保证金
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李垚 记者 张瑜)建筑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建筑工人工资最长多久支付?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同制定的《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其中明确了建筑工人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明确实行保证金制度,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保证金标准。同时,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通过人脸、指纹等方式考勤。据悉,《实施办法》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
工资"谁承包谁负责",企业不得因工程款未到账就拖欠工资
建筑工人的工资怎么发放?如何管理?《实施办法》都有明确规定,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建筑企业不得以应收工程款未到账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根据规定,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与实名制信息平台对接的银行设立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工资几个月发一次?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实施办法》指出,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用工不满1个月的临时用工,应当在用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资。
各地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的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好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工资拖欠问题,落实好实名制平台的监管责任,形成源头预防、部门联动、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推行保证金制度,拖欠工资的需提高保证金标准
《实施办法》中指出,发现建筑企业及个人存在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以列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建筑企业,按照附件规定提高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
保证金标准如何规定的呢?《实施办法》中附件中专门进行了规定,应缴存保证金前2年内未发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按合同价款的2%缴存保证金。应缴存保证金前2年内未发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且在银行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户、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有效运行的施工企业,按合同价款的1%缴存保证金。前述同一施工企业在同一设区市、县(市)区域内缴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80万元。
应缴存保证金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新报建项目按备案合同价款的3%缴存保证金;对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新报建项目应当按备案合同价款的4%缴存保证金。前述同一施工企业在同一市、县(市)区域内缴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160万元。
如果施工企业发生建筑工人工资拖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其限期支付。而施工企业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建筑工人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动用保证金,用于支付责任施工企业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在动用保证金支付建筑工人工资30日内,按动用数额的2倍缴存保证金。
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考勤
《实施办法》中指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建筑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的企业用户端对本企业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信息认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推行实名制后,对工人的管理更规范。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要接受安全培训和实名制相关数据的登记。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考勤;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实施办法》明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采取约谈相关责任人等方式督促落实,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019年12月9日《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