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赴辽宁开展交流协作和立法工作调研

[ 2021-10-27 ]

1019日至2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一行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协作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调研。

在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协作推进会上,宋如亚指出,江苏、辽宁两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协作机制,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江苏的充分肯定和信任,江苏省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把握这次交流协作的机会,将两省交流协作机制真建立、真推动、真落实。两省要通过交流协作,加强有害垃圾处置机制、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等方面的研究,破解垃圾分类难点和瓶颈,推动形成经验成效;两省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结合省情,进一步探讨如何将交流协作机制的作用和效率发挥****,共同促进和推动两省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希望两省加强各城市之间的密切协作,逐步探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突破技术瓶颈,促进两省结对城市交流协作成效互鉴,实现互通有无、互利共赢。

会议期间,双方就垃圾分类工作在体制机制建立、政策法规制定、处理体系建设、处理工艺研发应用、宣传引导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省、市分别签订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交流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南京、苏州、沈阳、大连等4个城市进行了交流发言。在随后举行的赠送仪式上,江苏省盐城市城管局向辽宁省阜新市城管局赠送了2台垃圾清运车辆。会前,宋如亚一行还现场调研了沈阳和丹东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在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与会双方围绕辽宁省相关条例和规定的适用区域、业务范围、立法亮点、解决的重点问题及立法评估等情况,以及辽宁省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违法建设治理、垃圾分类和治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座谈。同时,两省还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及成效等方面总体情况进行了交流。沈阳、大连2个城市重点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调研了沈阳市和丹东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违法建设治理、垃圾分类和治理等方面情况。

厅城管局、各设区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等参加交流协作活动;厅城管局、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以及南京、苏州、淮安市城管局相关人员参加立法调研。